拟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止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基层草原站的建设和管理。
联系电话: 0471-3380403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