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林草办提字〔2021〕41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620号提案的答复
梁存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乌拉盖水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内蒙古乌拉盖湿地地理坐标为北区:东经117°38′24″~119°19′47″,北纬46°16′11″~46°44′20″;南区:东经117°11′47″~118°47′55″,北纬45°15′41″~45°42′42″;位于锡林郭勒盟的锡林浩特市。根据2010年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乌拉盖湿地面积239492.34公顷,其中河流湿地面积106.09公顷(永久性河流90.33公顷,季节性或间歇性河流15.76公顷),湖泊湿地面积42028.67公顷,沼泽湿地面积197357.58公顷。湿地内有高等植物67科172属365种,湿地植被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53个群系。2004年,建立了乌拉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受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管理,成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乌拉盖下游湿地严重退化的问题主要是受气候干旱、地表径流减少及地下水超采等因素影响。为了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2021年5月,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工作,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研、全面评估拆除乌拉盖水库可行性,保证湿地生态用水,提升乌拉盖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