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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内林草办建复字〔2023〕14号
对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郭文全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帮扶的建议》收悉。自治区林草局结合自治区卫健委、财政厅协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区森林资源丰富,全区森林面积3.57亿亩,草原面积8.15亿亩,东中西部资源类型多样,具有发展林药等林下经济的独特资源优势。近年来,全区各地根据林草资源的区域性气候、土壤和水资源条件,充分挖掘林间、林下空间潜力,发挥生境优势,选择适宜的药材种类,采用合理的培育模式,全区林草中药材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种植品种不断丰富。截至2021年底,全区肉苁蓉、锁阳、黄芪、黄芩、板蓝根、苍术、赤芍、防风等以林药模式为主的林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60余万亩,林草中药材产量约2万吨。林草中药材从种植到初级加工、精深化、产业化发展的链条不断延伸,价值不断提升,为促进区域经济发挥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贡献了力量。
一、关于制定种植补贴政策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现代农牧业产业园资金7000万元,经过认定,批准创建7个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园,其中分配赤峰市1000万元,用于喀喇沁旗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发展中蒙药材及设施农业。
自治区林草局结合林草产业发展实际,对林草中药材产业进行重点谋划,通过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对肉苁蓉、锁阳沙生中药材种植以及防风、苍术、赤芍等林下中药材培育予以了支持。2020-2022年,共安排林业产业化资金720万元,支持林草中药材产业化项目11个,推动林草中药材产业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优质化方向发展。2023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发展果、花、菜、菌、药等特色产业和特种养殖业”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林草局确定了以“森林食品、特色林果、木本粮油和林草中药材产业”等4大优势产业为重点发力,特别是聚焦“药篮子”,立足区域产业实际,进行整体谋划,并将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予以倾斜,重点支持东部林区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中部退耕还林地林草中药材间种以及西部沙区沙生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基地建设方案、资金分配建议正在审定中。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林业产业化发展,自治区林草局将持续加强对林草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条补链强链等方面的引导、支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关于贷款支持
近年来,自治区地方金融局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组织有关各方从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从加大金融支持农牧业力度、建立金融与农牧业融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乡村振兴牵头主办行机制、设立特色金融示范支行、推进“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和“金融顾问”为农村经营主体实现“融资”+“融智”等方面入手,打出一套金融助农组合拳,为服务“五大任务”、助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贡献了金融力量。2023年1季度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为10414.1亿元),同比增长14.9%,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5.2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874.2亿元,同比多增603.7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达64.8%,同比提高31.6个百分点。围绕自治区15个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和12个农畜产业集群,定期更新涉农涉牧领域重大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向金融机构推送并定期调度,做到资金需求早计划、支农资金早安排,涉农贷款早发放。
下一步,自治区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引导全区金融机构围绕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进行破局,让金融服务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直达。一是联合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金融支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好加大对农牧业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特色金融示范分行作用、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提高农牧业保险保障水平等具体支持举措。二是进一步发挥金融与农牧业融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成员单位积极作用,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三是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要积极向总行申请政策,加大对自治区信贷规模、增速等指标倾斜。推动全区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涉农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自治区农牧业特别是中草药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紧紧抓住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支持农牧业龙头企业挂牌上市,形成上市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持续推进期货+农畜产品试点。五是深入推进县域金融工程试点。认真总结前期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取得的成效,紧密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要求,开展试点示范工程,扩大县域金融供给,提高县域金融服务可得性,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改革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三、关于完善产业链
近年来,全区各地打破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组建合作社,培育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市场主体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涌现出了一批如亿利资源集团、苁蓉集团、游牧一族、王爷地、曼德拉等林草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和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中药材从种植到初级加工、精深化、产业化发展的链条不断延伸,价值不断提升,为促进区域经济发挥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贡献了力量。全区共有自治区级以上林草中药材重点龙头企业7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
下一步,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肉苁蓉、黄芪、甘草、防风、赤芍、苍术、沙棘等道地林草中药材(蒙药材)优势大品种的培育,不断引导、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用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采取订单种植模式推广中药材种植,提高农牧民发展中药材种植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各地加强与国内知名药企、中药材集散地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区中药材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实现优品优质优价。
四、关于加强技术培训
全区各地不断探索林下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抚育、栽培等技术,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中药材(蒙药材)产量,为全区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以肉苁蓉为例,组织实施了“荒漠肉苁蓉优质稳产新品种选育与示范”等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培育了肉苁蓉良种。组织实施了“梭梭良种育苗造林及肉苁蓉接种技术推广示范”“荒漠肉苁蓉优质高产种子繁育技术推广与示范”“梭梭行带式造林接种肉苁蓉综合配套技术推广示范”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大范围推广示范了肉苁蓉嫁接技术。建立了“阿拉善荒漠肉苁蓉标准体系”,为肉苁蓉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大中药材种植、抚育、栽培等技术研究与技术培训,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农牧民种植管理水平。
五、关于引进推广道地中药材
在引导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方面,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办改字〔2022〕号)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各地充分挖掘林间、林下空间潜力,发挥生境优势,发展肉苁蓉、锁阳、甘草、黄芪、黄芩、苍术、赤芍、防风等道地中药材品种,采用合理的培育模式,不断扩大种植规模。截至2021年底,全区以林药模式为主的林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60余万亩,林草中药材产量约2万吨。
下一步,自治区林草局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中,对林草中药材产业进行重点规划、布局,继续引导道地中药材的种植推广,做大优势林草中药材品种,为我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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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
签发人:娄伯君
承办人:韩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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