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林草办提字〔2021〕4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061号提案的答复
刘贵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与草原生态修复机械购置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一)始终将重点工程建设作为草原保护修复的抓手。在稳步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机制,实施好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一是将草畜平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修复手段,并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二是坚持任务、资金、办法、责任、目标“五到盟市、旗县”的原则,明确权责,做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三是从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目标完成、生态效益、科技支撑等5个方面,对草原修复治理补助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估。四是制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阶段性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填补了监督管理制度空白。
(二)始终将监测评价作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标尺。已经建立起1500个常规监测点和90个固定监测点,已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运行规范的地面监测网络,具备了对草原气象、植被和土壤进行动态监测的能力。连续10年公布年度草原生态监测结果,持续对草原重大工程开展成效监测。草畜平衡监测也从按“畜”评价,向“草”“畜”双指标转变。
(三)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最大动能。成立生态修复技术服务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责任制,广泛吸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新技术、新成果,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最后一公里”。中国农科院草原所研发的退化草原切根施肥补播机、中科院植物所的草原风蚀坑修复集成技术等一批技术成果已在修复治理一线“屡立战功”。
(四)始终将生物灾害防控能力提升作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根本保障。建成草原生物灾害预警中心61个、专业防治队伍11支,灾害预报员规模达到1400人,为40个重点旗县配备了草原鼠害特种防治车辆,保持草原鼠害防控高压态势。2021年检出鼠疫疫源点10个,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1%。全面完成了草原鼠虫害防控任务,全区草原鼠虫害可防可控。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产业化,让更多的农牧民、联户、合作社参与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激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从而提升生态修复的机械化水平。二是积极协调农机部门,制定草原生态修复机械设备补贴名录,尽早将机械购置补贴覆盖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