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林草办提字〔2021〕8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17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保护科尔沁榆树疏林草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科尔沁榆树疏林草原保护修复情况
科尔沁榆树疏林草原是科尔沁草原的主要景观,科尔沁草原的主体位于通辽和赤峰市,共有草原面积1.17亿亩,“十三五”期间完成各类草原生态治理任务近500万亩,每年有7100万亩草原落实了禁牧政策、4478万亩草原推行了草畜平衡制度。其中科尔沁沙地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治理,特别是2000年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了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治理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有效治理4491万亩。据监测显示,科尔沁草原平均植被盖度已提升到54%,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二、 目前开展的工作
(一)围绕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保护。借助自治区编制“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的时机,将科尔沁草原作为一个分区纳入到空间规划,并加大保护力度。有近3000万亩的科尔沁草原(赤峰和通辽市草原)划入到生态保护红线。
(二)大力开展人工种草生态修复。机构改革以来,继续通过退牧还草、退耕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加大科尔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2019-2020年安排通辽和赤峰市退化草原治理资金42251.3万元,任务307.64万亩。在各项生态工程的有效带动下,通辽、赤峰市每年完成种草任务369.08万亩,占全区的22%。
(三)加强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工作。2019-2020年,科尔沁草原共有效防治草原鼠虫害1338.18万亩,其中防治鼠害772.57万亩、虫害565.61,草原鼠虫害整体可防可控。此外,从国家草原生态修复资金中安排1300万元,用于科尔沁草原毒害草的防控工作,重点用于外来入侵种少花蒺藜草、刺萼龙葵的防治。
(四)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2021年,全区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检法、自然环境等多个部门,严厉打击违规征占用、违法开垦、破坏林草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保护草原舆论氛围。
(五)探索建立以草原自然公园为主的草原保护新机制。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今后一定是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集中投入区、各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富集区、草畜平衡的示范区、旅游发展的热点区。我局不断加强创建以扎鲁特旗北部昆都仑草原、额仑草原、乌拉盖草原为核心的百万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群。
三、 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控草原开发利用。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严守草原利用底线,严格基本草原征占用管控,始终保持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好科尔沁草原。
二是继续加大对科尔沁沙地的治理。在科尔沁沙地的治理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坚持生态优先、以水定绿的原则,坚持封造结合,以封为主,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相结合,发展近自然生态景观。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造林种草品种,大力推广使用以榆树为主的优良乡土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全面提高造林种草质量和效益,增加生物多样性,建立稳定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三是继续推进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尽快编制昆都仑草原、额仑草原和乌拉盖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要求,尽快完成组件工作,本着成熟一处上报一处的原则,加快草原自然公园的建设。以草原自然公园为平台,持续打造草原生态旅游的新业态。
四是继续加大对科尔沁退化草原的修复治理投入。“十四五”期间工程项目投入有重大转变,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等重点工程统筹布局在国家“双重规划”的分区内。但作为北方防沙带的重点地区,科尔沁草原依然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的集中投入区。
五是发挥乡镇综合执法优势,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优化草畜平衡监管评价技术手段,向“草”、“畜”双指标评价转变。按年度对超载区进行预警,并以超载疑似图斑的形式下发到盟市旗县,借助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有的放矢的开展违规放牧监督执法工作,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