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佘广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区森林资源丰富,全区森林面积3.57亿亩,东中西部资源类型多样,具有发展林药等林下经济的独特资源优势。近年来,全区各地根据森林资源的区域性气候、土壤和水资源条件,充分挖掘林间、林下空间潜力,发挥生境优势,选择适宜的药材种类,采用合理的培育模式,全区林草中药材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种植品种不断丰富。截至2023年底,全区肉苁蓉、锁阳、黄芪、黄芩、板蓝根、苍术、赤芍、防风等以林药模式为主的林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40余万亩,林草中药材产量约4万吨。林草中药材从种植到初级加工、精深化、产业化发展的链条不断延伸,价值不断提升,为促进区域经济发挥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贡献了力量。
一、 关于新品种选育
全区各地不断探索林下中药材种植、抚育、栽培等技术,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中药材产量,为全区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以肉苁蓉为例,组织实施了“荒漠肉苁蓉优质稳产新品种选育与示范”等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培育了肉苁蓉良种。组织实施了“梭梭良种育苗造林及肉苁蓉接种技术推广示范”“荒漠肉苁蓉优质高产种子繁育技术推广与示范”“梭梭行带式造林接种肉苁蓉综合配套技术推广示范”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大范围推广示范了肉苁蓉嫁接技术。建立了“阿拉善荒漠肉苁蓉标准体系”,为肉苁蓉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关于推行中药材种植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在引导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方面,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林改发〔2021〕59号)、《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办改字〔2022〕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各地充分挖掘林间、林下空间潜力,采用合理的培育模式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
三、关于推进中药材趁鲜加工
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是延伸产业链条、降低损耗、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稳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局通过自治区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了肉苁蓉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
四、关于加强中药材高附加值开发应用
近年来,我局通过自治区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肉苁蓉产品深加工项目予以了重点支持,目前,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等地共成功开发并研制药品、保健品、食品和日化品四大类别产品60余种,制定技术、产品标准39项。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应用,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提升了产业效益。
下一步,自治区林草局将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为引领,继续加强林草中药材种植、抚育、栽培等技术研究与技术培训,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农牧民种植管理水平,推动林草中药材种植规范化和标准化,做大优势林草中药材品种。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具备产地初加工条件的林草中药材趁鲜切制环节予以支持,加强优势林草中药材品类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将林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林草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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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